协会文件
  • 转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建筑市场暨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2/14 17:59:14
  •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市场暨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于2016年10月-11月对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市场暨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厅共派出3个检查组抽查了全省109个在建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10个,商品住宅工程86个,公共建筑项目13个,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30935.77㎡,涉及建设单位106家、施工单位107家、监理单位104家。检查组共发出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98份,执法建议书11份。截至目前,临高、澄迈、儋州、洋浦、白沙、保亭、乐东、定安住建局尚未按时反馈项目整改情况,在此提出通报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方面
        1. 建设单位存在肢解发包行为。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将桩基础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工程直接发包给总承包单位以外的专业承包单位,将本应由一个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肢解发包。2.先开工后补办施工许可的现象比较突出。3.施工单位存在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劳务合同计取机械款、材料款等,涉嫌违法分包.4.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低,履职不力。主要体现在项目经理、总监不履行管理义务,工程资料存在代签现象。5.承诺派驻在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监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率低,施工现场实际管理人员非本单位人员,涉嫌转包工程。
       (二)质量方面
        1.个别项目未按规定组织桩基子分部验收,部分项目桩基资料缺项较多。2.部分项目混凝土观感质量有缺陷,存在涨模、蜂窝、麻面、夹渣、孔洞、裂缝等现象。3.个别项目未对进场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混凝土浇筑时未按规定制作砼试块及见证送检。4.个别项目钢筋绑扎不规范,存在钢筋砼保护层厚度偏差过大、墙柱主筋偏位、接头位置不符、箍筋间距过大等情况。5.个别项目墙体砌筑不规范,浴室、卫生间未设置砼反边,构造柱、墙体拉结筋施工不规范,个别项目外墙存在开裂渗水情况。6.个别项目铝合金门窗型材壁厚经抽测不符合要求。7.个别项目进场的钢筋未按规定见证送检,未能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明,个别项目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报告未按设计要求注明抗震指标。
        (三)安全方面
    1.个别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2.个别项目脚手架搭设方案与实际不符,基础未硬化,底层未完全封闭,连墙件少或部分被拆除,剪刀撑未连续搭设,安全网张挂不同步,施工层脚手板未满铺,悬挑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3.个别安全通道搭设不符合要求,临边、洞口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到位。4. 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设置;配电箱内接线凌乱,电缆电线随地拖拉,泡水严重。5.个别项目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备案,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不到位。6.个别项目建筑物内住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零乱,道路未硬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堆土覆盖率、绿化率达不到要求,扬尘污染治理措施有待加强。
         三、处理意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整改反馈,按照“表扬一批、处罚一批、记不良行为一批、通报一批”工作部署,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厅下发了执法建议书,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进行另案核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优秀典型和违法违规典型,由我厅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 通报表扬
    对在日常管理中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到岗率高,项目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质量安全较好、积极配合检查、材料提供齐全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予以全省通报表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记良好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具体如下:
        1.博鳌金湾C1-1栋公寓楼及C区地下室工程,建设单位海南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琼海华悦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杜志强;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陈泉;监理单位海南中外建建设监理公司,总监杜尚辉。
        2. 海南清水湾A06-1A区6栋高层住宅(H-1、2、3、5及5Ea2-1、2型)及3#地下车库工程,建设单位海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卢奇;施工单位东阳市江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薛燕;监理单位海南新世纪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王开书。
        3. 三亚财经国际论坛项目,建设单位三亚论坛中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明军;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候建柱;监理单位中海监理有限公司,总监朱民权。
        4. 蓝海华庭项目,建设单位海南卫龙旅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曾庆泽;施工单位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裘国富;监理单位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总监郑永春。
        5.五指山仁帝山养生养老基地(1#、2#楼)项目;建设单位五指山仁商基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东强;施工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汝进;监理单位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杨。
       (二)将对15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予以行政处罚、记不良行为
        1.将对存在肢解发包行为的5家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1家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1家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2.将对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1家施工单位、违反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5家施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将对违反质量检测法律法规的2家检测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记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上述涉及行政处罚的项目,我厅已对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肯特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暂停在我省承揽新的工程,列入黑名单。
        5.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低、履职不力、现场质量安全状况较差的5家监理单位、1家施工单位、5名项目经理、5名总监记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详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核查项目落实整改情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省级监督检查中下发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应认真核查,对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和企业(个人)依法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限制招投标、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应督促落实整改,按时上报复查整改情况,我厅将适时抽查各市县及项目的整改及处理相关工作,对落实执法建议书不力的主管部门,将通报市县政府。
       (二)加快推进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我厅建成的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加快建立企业库、项目库、人员库。应加快推进工程移动监督、工程检测监管系统工作力度,完善我省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工作,及时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手册,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夯实“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效,加大对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处。“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虽已收官,但整顿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违法乱象的决心不能动摇、紧迫感不能放松。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保持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辖区内的施工监理企业、混凝土企业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责任倒查,彻查事故发生原因、严厉惩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树优秀典型抓反面教材,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省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应向优秀典型学习,要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杜绝肢解发包、转包、挂靠,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本次检查被处理或通报的项目责任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我厅将适时组织项目检查“回头看”,若在复查中发现拒不整改情况,我厅将作为反面教材项目向社会公布,并将严厉予以处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4日